南康区朱坊乡、太窝乡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宏业路东侧勘察招标
招 标 公 告
一、南康区朱坊乡、太窝乡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宏业路东侧勘察招标已由上级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招标范围:南康区朱坊乡、太窝乡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宏业路东侧勘察(应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资料和岩土参数;对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及防治等提出建议);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项目勘察费约186.2万元;
(4)资金来源及性质 企业自筹;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接到招标人的进场通知后2天内进场,并按招标人要求的工期时间内完成承接的勘察工作,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报告);
(7)工程建设地点:南康区朱坊乡、太窝乡;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规定的资质要求;
2、企业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岩土工程师。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招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开标时资格审查应提供证件材料原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注: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花名册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社保证明时间为 2017年 2 月到 2017 年 7月,初始注册或变更执业单位不足 6 个月的,从初始注册时间或变更时间算起)];
4、公司或投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公司和投标公司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7、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勘察单位(勘察外业见证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勘察单位、勘察外业见证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五、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 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如因招标人招标资料等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的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07973G.com
)公布。
招标人:江西佳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黄庆华(章)
办公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文化艺术中心 D区3楼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友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孝友(章)
办 公 地 址:南康区坪岭路1号
联系人:李 萍 联系电话:0797-6642963、13617975809
监督管理机构: 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文件下载:
南康东侧勘察招标文件.doc
2017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