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白银市平川区2017年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和镇中和村道路硬化工程 | ||
| 品目 |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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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白银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04日 17:5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 00:00至2017年08月11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区财政局201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15:00 | ||
| 开标地点 |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区财政局201室) | ||
| 预算金额 | ¥39.92783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9431700 | ||
| 采购单位 | 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中和村一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94317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泰昶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会宁县会师镇长征南路物资局后院内3幢10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43-3221489 | ||
| 附件: | |||
| 附件1 | 白银市平川区2017年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和镇中和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doc | ||
甘肃泰昶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白银市平川区2017年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和镇中和村道路硬化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PCZC-GK2017114
二、招标内容:
建设内容:硬化道路4725平方米(长1350米,宽3.5米,厚0.18米)
预算金额:39.927834万元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以及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提交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资料;并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有建筑工程二级以及以上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带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四、报名登记时间、地点: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节假日除外)前来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201室)进行报名登记,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登记后请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下午15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区财政局201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8月28日下午 15时整,会议地点: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区财政局201室),如有变化,电话另行通告。届时将邀请采购办、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采购单位: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斌联系电话:13909431700
单位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
代理机构:甘肃泰昶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陶玉虎联系电话:13884205100
公司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209号
八、关于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5个工作日(开标日当天进账的不予受理),通过本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到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账号。
开户名称: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平川区支行
账号:962008010000160033
投标人应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注明“PCZC-GK2017114投标保证金”字样以便查询。对于不按规定标注,财政局账户管理部门不能识别或者与开户行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保证金,做无效保证金处理,相应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甘肃泰昶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