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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数据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完善及数据采集、共享运维服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FTCG201716444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福田区数据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完善
(项目编号: FTCG2017164442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 福田区数据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完善及数据采集、共享运维服务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 F TCG2017164442

2、名称: 福田区数据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完善及数据采集、共享运维服务

3、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人民币192万元。

(2)服务内容:

本项目在福田区数据中心现有基础技术架构和业务管理流程的基础上,根据福田区打造“互联网+”政务和建设新型智慧城区工作对数据服务的需求,对福田区数据中心的业务管理流程和数据服务管理流程进行进一步深化设计和优化改造,实现业务管理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打造数据共享采集、数据清洗入库、数据管理、数据挖掘、数据服务发布等区数据中心应该具备的管理和服务能力。通过本项目,要健全数据采集共享运维服务核心运维服务团队,并根据新型智慧城区顶层设计第一阶段工作目标进行数据资源建设,为智慧城区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清单》。

(3) 服务要求: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4) 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自定法。

4、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中国· 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 www. cgzx.sz.gov. cn 注册并经审核成为有效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后,可于 2017年8月4日19时至2017年8月17日9时30分 期间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ft.szzfcg.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详见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扫描件)。

(3) 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6、资质查验: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的处罚。

7、答疑事项:2017年8月12日9时30分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服务期限或服务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供应商予以关注。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1、交纳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取); 如另有规定,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3)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4)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001210020054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12、敬请注意: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以获取采购人公布的与本次有关的信息,且上述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13、质疑方式:供应商须在《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并将质疑函和相关证据递交至福田区行政25号窗口,联系电话:82917626。

14、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1)联系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6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918954

(2)采购人名称:深圳市福田区信息中心

采购人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政府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廖嘉妮

采购人联系方式:0755-82976356

(3) 查询网站:深圳市福田政府采购网( http://ft.szzfc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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