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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侏罗纪小镇旅游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5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禄丰县侏罗纪小镇旅游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行政区域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17年08月04日19:15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0日10:00资格审查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禄丰县侏罗纪小镇旅游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行政区域 楚雄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17年08月04日 19:15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30日 10: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7年08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应聪
项目联系电话 13987895708
采购单位 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禄丰县金山镇金源街恐龙文化艺术中心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87895708
代理机构名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世纪金源大道世纪金源商务中心2幢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87801333,425743721@qq.com

禄丰县侏罗纪小镇旅游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禄丰县侏罗纪小镇旅游综合体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面向国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采购条件

禄丰县财政局、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现已完成。《禄丰县侏罗纪小镇旅游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由禄丰县人民政府(授权主体)审核批复,并授权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授权禄丰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禄丰县侏罗纪小镇旅游综合体建设工程PPP项目

授权主体:禄丰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禄丰县文体广电局

2.2建设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恐龙山镇

2.3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建设内容:

(1)游客信息服务中心(2座,建筑面积分别为1000m 2 和500 m 2 );

(2)文商旅体验馆46000 m 2 (共46000 m 2 ,其中侏罗纪能量场包括斗牛场和体验馆3260 m 2 ,文商旅创意园1650 m 2 ,培训实训基地690 m 2 ,古生物博物馆28600 m 2 ,政务服务中心11800 m 2 );

(3)旅游公路(混凝土道路,共271290 m 2 ,其中侏罗纪大道 62000 m 2 ,侏罗纪新村其它道路 46700 m 2 ,其它片区内道路218390 m 2 );

(4)步行道(1.2-1.5m 宽青石板或防腐木游步道,共33400 m 2 );

(5)生态停车场(2处,位于两座信息服务中心,占地面积分别为15000 m 2 和 5000 m 2 );

(6)观景台(点)(5座),河道整治(长约5公里),生态绿化(面积约80000 m 2 ),旅游标识标牌,牌坊(1座,位于侏罗纪新村入口处);

(7)供水设施、雨水设施、污水设施(含污水处理厂)、消防设施、供电线路;

(8)旅游厕所(4座);

(9)垃圾收集房(6座),垃圾箱(100 个)。

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45970.0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30224.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40.40万元;预备费3405.19万元。

3. 采购需求

3.1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2 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

建设期:2年,即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次日止;

运营期:18年,即自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次日止。

3.3 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

3.4 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施工、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

3.5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项目预计总投资的3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3791.02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1379.1万元,持股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出资12411.92万元,持股比例为90%。缺口部分为32179.06万元,缺口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政府不再承担融资及融资担保。

3.6质量标准

(1) 建设标准:按照相关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交付运营;

(2) 运营标准:满足相关规范及使用要求。

3.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8本项目按照PPP社会资本方+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符合法定条件的,同时将依法承担施工总承包。

3.9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4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4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 主体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单位负责人(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4.2 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按递交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注明的各成员方分工情况,以相关责任方的资质等级判定申请人的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3 业绩要求

2012年至今,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两个类似项目(旅游小镇、特色小镇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项目,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和中标公示,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可以累加。

4.4 人员要求

(1)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旅游小镇、特色小镇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项目,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和中标公示,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

(2)申请人至少拟派一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旅游小镇、特色小镇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项目,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下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和中标公示,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

4.5 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6 投融资能力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可累加)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须具备总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可累加)提供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出具的存款证明材料、授信可用额度证明材料,累计额度不低5亿元人民币,不同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出具的证明材料金额可累加。

4.7 商业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执法调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提供承诺函(须如实承诺)。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4)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具有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8云南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滇备案信息登记,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7 日至2017年 8 月 11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世纪金源大道世纪金源商务中心3幢19楼)办理报名事宜。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文件邮费100元。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文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1) 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适用)

若为联合体申请,上述第(1)—(3),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资格预审时间: 2017 年 8 月 30 10: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地点:楚雄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联系人

采购 人: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金源街恐龙文化艺术中心5楼

联系 人:李应聪

电 话:13987895708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世纪金源大道世纪金源商务中心2幢19楼

联 系 人:姚云锦

电 话:13987801333

邮 箱:425743721@qq.com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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