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17158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喀双KS9勘探试验洞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分局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新疆喀双KS9勘探试验洞项目施工废水处理设备一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一套,提供售后安装指导。
2.采购数量: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施工废水处理设备 | 50m³/h | 台 | 1 | 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24m³/d | 台 | 1 | |
总计 | ||||
3.交货时间: 2017年9月10日前将货物交至项目施工现场
4.交货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萨尔托海乡。
5.质量要求:
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生产的,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要求,各项性能参数、型号规格、品牌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所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的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5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6.财务状况: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8.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月4日至2017年 8月 14日期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扫描合并文件上传,已经注册成为股份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的可直接报名并提交与本次相类似的业绩证明):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满足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在投标资格预审通过后,潜在的投标人才能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潜在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并已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一分局设备物资科购买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小写:¥2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仅接受银行汇款的方式(待资格预审通过后再汇款),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账 号:123904085978
注:汇款备注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4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一分局会议室。
定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 14:00时在 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一分局会议室 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通过招标人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成为招标人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参与投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标书和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注册、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联系人:张娟QQ:1954478415,电话13571997594)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
邮 编:610072/611830
联 系 人:刘大和
电 话:15008203533
电子邮箱:352125547@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账 号:123904085978
纳 税 号:9151018120276341XK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7778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