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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滩升船机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专题报告编制服务【招标编号:FC(HC)2017011GJCJ】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岩滩升船机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专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岩滩升船机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专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岩滩升船机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FC(HC)2017011GJCJ 
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3.1项目概况:岩滩水电站位于珠江水系西江干流红水河中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县岩滩镇,南距南宁市约160km。是南盘江红水河水电基地10级开发的第五个梯级,上游是龙滩水电站,下临大化水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灌溉等效益的水利水电工程,电站枢纽通航建筑现为1×250吨级钢丝绳卷扬平衡重入水式垂直升船机。
岩滩升船机改造工程拟对现有岩滩电站升船机改造为500吨级升船机(兼顾通航1000吨级单船)标准要求进行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5亿元。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3.2招标范围:
I标段:
(1)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2)大坝安全影响安全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3)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II标段:
(4)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5)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6)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编制服务
3.3服务工期:
I标段:
(1)计划服务开始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节点服务期 :①自计划服务开始日期起120日内,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大坝安全影响安全专题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送审稿。②在收到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30日内,提交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
(2)服务工期:150天。
II标段:
(1)计划服务开始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节点服务期 :①自计划服务开始日期起90日内,提交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送审稿。②在收到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30日内,提交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
(2)服务工期:120天。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I标段138.4万元、II标段51.9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要求:
I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的服务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2)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①水利设计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②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II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的服务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2)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6.2 业绩要求:无要求。
6.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4 财务要求:无要求。
6.5人员配备要求 :
(1)参与本项目合同的人员应专业齐全 、数量合理 、服务于本单位。
I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II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设立有基本账户,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6.7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8 月08 日至2017 年 8 月 14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址: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I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II标段: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14810029300064535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 01 日上午10 时 3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09月 01日上午10 时 30 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二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419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8-228713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金旅大厦701-2室
项目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8-2288839 
传真电话:0778-2288839 
3、交易服务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8-2302718
4、监督部门: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8-2270025

采购人: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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