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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穗发改[2015]129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7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13560300071、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号。
四、建安工程费:约82096万元。
五、资金来源:由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自筹资金1.5亿元,其余资金8.47亿元由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安排。
六、标段划分及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总建筑面积172969平方米,其中:门诊综合楼109264平方米(地上64864平方米、地下4440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为交通枢纽,其余地下室设置车位758个),回迁住宅楼63705平方米(地上47719平方米、地下15986平方米、地下室设置车位382个);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门诊综合楼、回迁住宅楼(含拆除部分民用建筑)、地下车库及道路广场、绿化、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09264平方米。
3、监理范围:立项(含可研)范围所有工程内容(含勘察、超前钻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前期工程)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察及超前钻工程旁站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投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270000.00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 年 8月5日至2017年8月9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8月10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8月 1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nth="4"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nth="1"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4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监理-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详见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电话:020-22905677,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8 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