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170745-001
本项目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备字[2016]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邢台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召马地表水厂水质化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邢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召马地表水厂水质化验设备采购
2、招 标 人:邢台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4、供货地点:召马地表水厂
二、招标内容
水质分析仪器设备,化验室通风、气路、洁净系统及器材等设备,实验室仪器的计量校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及技术文件要求。
三、供货及安装周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完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企业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代理商投标需取得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ICPM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固相萃取仪、两虫检测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代理商不允许转授代理权。
3、 投标人至少有1个2014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水质化验设备供货业绩合同。
4、投标人必须提供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5、投标人必须具备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五、招标报名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 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均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A4幅面,全本复印)一套,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2室(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全部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4)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产品授权书;
5)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原件;
6)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其他网站私自转载本公告均无效,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沙诺
电话:0311-83086905 传真:0311-83086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