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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为连南县寨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搬迁建设项目,已由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文件南经促审批【2016】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
1.1.1项目名称:连南县寨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搬迁建设项目。
1.1.2建设规模:生猪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间、停车场、办公楼、宿舍、配电房、房、排污处理等。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80585.46元,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
1.2工程建设地点:连南县寨岗镇污水处理设施(龙凤坡上游犀牛谭边的隔江坝)旁;
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1.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2.5已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投标人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以公告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期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上公示名单为准,查询网址:http://www.qyjs.gov.cn);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4日至2017年 8月 1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39号窗口)递交以下资料:⑴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https://www.qyggzy.cn/index/liannan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⑵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⑷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按建办市函【2016】462号要求,可不需提供原件核查);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⑹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注册建造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⑻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⑼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10)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复印件,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投标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号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⑵~(10)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参加报名,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核查。
4、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6日 10 时30分,地点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名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7、费用:招标文件每份500元 (售后不退)。
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发布。
10.咨询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 系 人:曾小姐
电 话:0763-8471506 电 话:0763-3365666
招标监督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8669908
日期:2017年 8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