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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光网络改造-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8月二级集中招标-招标四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国庆冯玉霄电话:0464-8822053010-68777119(如无人接听,请邮件沟通)邮箱:534528366@qq.comfengyuxiao_cweme@126.com地址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侯国庆
冯玉霄
电话
0464-8822053
010-68777119(如无人接听,请邮件沟通)
邮箱
534528366@qq.com
fengyuxiao_cweme@126.com
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进路
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银河财智中心A1座901室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招标公告
综合光网络改造-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8月二级集中招标-招标四部
 
招标人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CWEME-17LJQTH-2W06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所属地区
黑龙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光网络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光网络改造项目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黑龙江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作为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光网络,工作内容包括:视频监控及综合网络升级。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2017年。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6.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投标及招标文件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集采平台客服电话:400-888-6262
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8.2供应商注册及标书购买流程如下:
8.2.1供应商注册:使用“IE浏览器”登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点击“供应商注册”→浏览学习供应商注册指南→填写和上传企业“注册信息”、“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信息”、“营业执照信息”、“税务信息”、“开户银行信息”等信息资料→提交资料→等待审核(或者拨打400-888-6262)→注册成功。
8.2.2标书购买:用“IE浏览器”登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点击“登录”(注:与“供应商注册”不同登录按钮)→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屏幕右侧点击“招标文件购买/下载”→在“项目名称”里面查询相应公告名称→点击“新增”按钮→填写供应商联系人资料→点击“新增”建立供应商联系人→点击“下一步”进入公告目录下标段选择→点击“购买”即可购买成功。
8.2.3下载标书:找到相应申购标书的标段→查看标书费价格→在线付款(或者拨打400-888-6262请按3后选择1“标书费咨询”)→下载标书。(第一次注册申购标书的厂家需要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由于办理电子钥匙的时间较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8.3标书费:571元。(招标文件出售后,无论何种原因或是否中标,标书费用均不予退还。)在线支付,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发售服务电话:400-888-6262。
8.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8日。16: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8.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12日10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唐街99号龙唐大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及确认投标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方式调整说明
本次开标方式调整为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的电子开标方式。原则上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如有投标人未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按照《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进行相应扣分。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在开标前一天下午2:00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有专业人员在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唐街99号龙唐大厦(具体房间见酒店指示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提供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请投标人报名联系人留意保持手机畅通、适时查看邮件),请注意相关风险,我方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重要提示:如参加投标,请务必留意招标文件中对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账户是大唐集采平台保证金系统为投标人针对所报名的标段生成的唯一的一次性账户(报名参加不同标段、项目、批次,保证金账户各不相同,请务必不要多标段合汇,且保证金到帐会有一定时间差,请务必不要重复汇款,建议在开标前5日内汇出),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
具体内容如下:
9.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2开标过程中原则上不对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9.3电子开标后,如有投标人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投标人对自身电子开标价格存在异议等情况,由电子开标人员对投标人的纸质正本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并将投标报价即时记录在电子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
9.4每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含正常电子开标的、未提交/解密失败/异议处理的)完全记录好后,由电子开标人员打印电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进行确认签字。
9.5每个标段均执行上述流程。
10、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
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调整,特此通知。
具体方法如下:
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集采平台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督查电话:0451-85557862(李萍);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2017年01月13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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