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省道105线旗下营至科布尔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105线旗下营至科布尔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105线旗下营至科布尔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64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105线旗下营至科布尔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乌交发﹝2017﹞37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S105线旗下营至科布尔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自治区投资、地方自筹,招标人为S105线旗下营至科布尔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起点位于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永泰公(省道105线与县道553相交处),经苏勒图、乌兰合雅、井湾子、阳湾子、七苏木,终点止于察右中旗科布尔镇西坝梁,接在建的省道209线科布尔至卓资山公路。
路线主线长38.107公里,连接线长5.023公里,全线设特大桥1座、大桥3座、小桥23座、波纹管80道、平面交叉22处(其中普通平交16处、加铺转角3处、渠化平交3处);连接线设波纹管21道,连接线终点与主线平面交叉1处。主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K0+000至K4+500段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利用旧路K0+000至K5+105、K10+525至K38+150段路基宽8.5米,路面宽7.5米;新开线位K5+180至K10+450段路基宽10米,路面宽8.5米;过渡段长度均为7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路面,主线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连接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交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省道105线旗下营至科布尔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及沿线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 近5 年内(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功地完成过2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项目施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及备选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原件或者网上下载的告知函)。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125室(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项目经理任命书、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彩色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满足招标公告3.1条第②款要求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工程交工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接收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两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如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资料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一并递交。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9时30分,递交文件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24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wlcbggzyjy.org.cn)。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S105线旗下营至科布尔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邮 编:012000
电 话:13514844440
联 系 人: 裴飞鹏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新苑小区A区1#一单元四楼
邮 编:010050
电 话:13664886564、15247478822
联 系 人:赵玉凤,高维(市交易中心125室)
邮 箱:656060536@qq.com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0474-8987809
李莉 (市交易中心229室)0474-8305228
公告附件:
投标人登记表(施工单位)
企业名称 | |||
项目名称 | 省道105线旗下营至科布尔段公路工程 | ||
企业地址 | 电话号码 | ||
营业执照号码 | 资质证书号码 | ||
资质等级 | 投标方式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企业法人登记 | 法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 目 负 责 人 | 姓名:
专业:
|
企业近二年有无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另附证明) | |||
建设单位考察意见 |
年 月 日 | ||
公路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附件为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未三证合一的需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表一式三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 目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独立法人资格 | 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2亿元人民币; 2、为本项目承诺提供的流动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5年内(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功地完成过2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项目施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
注:1. 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从业单位资质名录”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具体内容的截图。
2. 投标人网上业绩信息必须有明确的交工日期及完成的工程内容,如未填写交工日期或主要工程内容未体现出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工程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定。
3. 招标人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从业单位资质名录”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对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适用于各标段)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备选人)经检察机关查询近10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
注:投标人应向检查机关申请出具针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及备选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将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名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填写为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必须不大于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否则不予认可)。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
项目经理 备选人 | 1名 | |
项目总工 | 1名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项目施工的总工程师职务。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数量 |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5名进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及安全生产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自律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盖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 >)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到的股东信息的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资格(包括备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 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5分; (2)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5分; (3)业绩,满分30分; (4)履约信誉,满分5分; (5)财务能力,满分15分。 | ||||||||
条款号 | 条款 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 |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1]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2]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
2.2.3(1) | 施工组织设计 | 25分 |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3)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4)工期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及保证措施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5~25分 | ||||||
2.2.3(2) | 项目管理机构 | 25分 | 项目经理资历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 |||||
项目总工资历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
2.2.3(3) | 其他因素 | 业绩 | 30分 | 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 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0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 | ||||||
财务能力 | 15分 | 近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量化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同一个标段评标价相等时,按企业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注册资本金也相同时,按《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价计算
评标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3.1.3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4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5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2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不再进行打分。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 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审过程中,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2] 各评分因素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