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幼儿园家具采购及安装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 18:14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09日 | 成交日期 | 2017年08月15日 |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瑞杰(组长)、刘宪生、刘振文 | ||
| 总成交金额 | ¥53.987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陆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263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陆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zip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幼儿园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7H349/HCA(6)2017165JN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7H349/HCA(6)2017165JNN
项目名称:幼儿园家具采购及安装
项目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26395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QXCG2017H349/HCA(6)2017165JNN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9日
成交日期:2017年08月15日
总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 1 | 江苏康乐玩具有限公司 | 江苏宝应县曹甸工业集中区 | 53.987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瑞杰(组长)、刘宪生、刘振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幼儿园家具采购及安装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幼儿园家具采购及安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8月15日就幼儿园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幼儿园家具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QXCG2017H349/HCA(6)2017165JNN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幼儿园家具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在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竞争性谈判公告日期:2017年8月9日
五、谈判日期:2017年8月15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瑞杰(组长)、刘宪生、刘振文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 江苏康乐玩具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伍拾叁万玖仟捌佰柒拾元整(¥53987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
成交人地址:江苏宝应县曹甸工业集中区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26395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3、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771-5826969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九、说明: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中标信息
采 购 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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