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乐市金安路道路工程》变更中标人的说明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新乐市金安路道路工程,于2017年6月6日开标,中标单位是河北天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6月14日由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要求中标单位在3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截止2017年7月14日,中标单位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根据新乐市金安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五条之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于2017年7月28日做出了“取消中标单位河北天森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排名第二的河北鑫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的规定。
原编号为HBXK-2017-215的中标通知书作废。
现予以公示!
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