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科研所)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9日 01: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8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贾劼 孙海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556628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588600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3556628 | ||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科研所)(项目编号:0615-174117020662)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科研所)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科研所) 2.采购项目编号:0615-174117020662 3.首次公告日期:2017-08-10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一)实质性资格要求原: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甲级资质,服务范围包含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管理),提供证书。变更后: 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或工程咨询公路甲级资质,服务范围包含工程项目管理,提供证书,在有效期内。分项报价表见文件(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原: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10日-2017至8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变更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18日-2017至8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三)开标时间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变更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其余不变。 2.更正日期:2017-08-18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贾劼 孙海玲 2.联系电话:022-23556628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马郡 4.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58860055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或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和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科研所) (项目编号:0615-174117020662)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0662文件.rar 附件下载: 0662文件.zip 公告更正662 变更2.doc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科研所)(采购项目编号:0615-174117020662)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2017年08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