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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温州市区出租汽车临时服务区选点(双屿客运中心第二停车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区出租汽车临时服务区选点(双屿客运中心第二停车场)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采购单位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区域杭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18日19:26预算金额¥40万元(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区出租汽车临时服务区选点(双屿客运中心第二停车场)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采购单位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行政区域杭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18日 19:26
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项目联系电话18106788167
采购单位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温州大道17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06788167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58882_论证意见.pdf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08349553641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区出租汽车临时服务区选点(双屿客运中心第二停车场)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ntenteditable="false">序号ntenteditable="false">项目名称ntenteditable="false">数量ntenteditable="false">单位ntenteditable="false">预算金额ntenteditable="false">简要规格描述ntenteditable="false">备注
1温州市区出租汽车临时服务区选点(双屿客运中心第二停车场)140万元场地租赁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市政府 [2016]3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了整治提升温州市出租车行业车容车貌,服务质量;促进出租车行业形象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为此设立出租汽车临时服务区,并租用温州市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双屿客运中心第二停车场(面积3300平方米),设立出租汽车临时服务区服务出租车。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温州市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ntenteditable="false">专业人员姓名ntenteditable="false">专业人员职称ntenteditable="false">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周荣相副研究员温州市教育装备中心
叶云飞副高温州市瓯海区教学仪器站
侯三贵中高温州市实验小学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06788167

地址: 温州大道179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88509

传真:0577-88588509


附件信息:

  • 论证意见.pdf

    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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