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改造采购项目 |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8日 18:57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4日 14:00 | ||
| 预算金额 | ¥25.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彭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185219 | ||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话:028-8291507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吉泰路666号1栋9层908号 (花样年福年广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老师 028-85185219 | ||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H-F[2017]13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851852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彭老师 电话:028-829150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老师 028-85185219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吉泰路666号1栋9层908号 (花样年福年广场)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的岗亭和保安室进行改造,同时安装车辆进出自动识别系统和人员进出自动识别系统。
二、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2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福年广场T1-908号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4日下午14:00点。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至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四)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福年广场T1-908号。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六)保证金
2017年8月23日17:00前,比选申请人应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人民币壹仟元整的保证金。保证金应以现金方式提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7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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