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盛采字FC2017-021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临沧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9日 15:4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8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亚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8319608 | ||
| 采购单位 |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县大朝山西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088383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08833358 | ||
云县大朝山西镇背阴寨易地安置点太阳能路灯采购询价公告的
更正公告
1、原公告第3条“采购规模约30.02万元,此价格不包含税金”。现更正为:“采购规模约30.02万元” “此价格不包含税金”此点做删除处理。原公告中“售后服务期限一年”,更正为:“售后服务期限为三年”。
2、原公告第4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4.2投标企业资质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
更正为:
4.2“凡具备制造商、经销商有营业执照或安装资质(其中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产品的授权书,安装资质投标企业资质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
3、原公告第5条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产品的授权书;
更正为: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产品的授权书;投标企业为安装资质的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中总则4费用更正为:
4.1公证费由公证机构按云价费发[1999]184号文的规定收取。本项目招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公证费用(采购人须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邀请公证人员)(如有);
4.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计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收取,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上述费用。
5、报名时间由原定的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更改为:“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下午17:30分”。
采购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均以此次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 云县大朝山西镇
联 系 人 :罗春祥
电话: 18908838319
招标代理 :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708833358
联系人 : 董工
2017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