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渝怀铁路增建二线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铁路梅江至怀化增建第二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水泥、柴油、粉煤灰、外加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段包含编组站南咽喉区、怀化西货场、枢纽工程Ⅵ、Ⅶ、Ⅷ全线的铺架工程以及以下5条线路的线下工程:
(1)渝怀线磨沙溪至怀化南站下行线:线路途径舞水湾滩1#特大桥、关家垄1#大桥、跨湖天大道1#特大桥及路基等。
(2)渝怀线磨沙溪至怀化南站上行线:线路途径舞水湾滩2#特大桥、关家垄2#大桥、跨湖天大道2#特大桥及路基。
(3)改建焦柳线:线路途径舞水湾滩3#特大桥、舞水湾滩1#桥右线桥、黄冲1#大桥、黄冲2#大桥及路基。
(4)牵出线:共有编组站牵出线和车辆段牵出线两条线路,分别为编组站牵出线跨沿江大道特大桥。
(5)货场走行线:主要为路基,沿线布置涵洞和框架桥。
本标段主要工程量:
1、桥梁工程
本工程共计特大桥和大桥12座,总长8.4Km,基础主要为桩基础,共有桩基1796根,总长4.3万m,最长桩基60.5m,墩柱262根,最高墩高39.5m,现浇梁25联,此外全线共有7座框架桥(462.77延米)和12座涵洞(1344.76延米),
2、路基工程
土石方断面方总量1003.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404.7万立方米,填方599.1万立方米。混凝土路面13万平方米,硬化面(站场)10.9万平方米。
3、铺架工程
正线铺轨59.15公里(含无砟轨道4.37公里),站线铺轨117公里(含无咋轨道2.144公里)、新铺道岔217组,架梁992片。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2.3.7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城北街道鸿业酒店),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经办人)、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汇款账户详见招标公告第7项;不接受个人汇款)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现金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9:00 时至 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9月11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5.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联 系 人:余江虎 唐利辉
联系电话:18508510987 17770920719
邮 箱:yjh861228@qq.com
收款单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1881 1901 0400 1040 5
附表一
招标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
1 |
GC01 |
钢材 |
吨 |
19485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须为生产厂或其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钢材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2015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钢材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钢材生产厂必须在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5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各1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5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至少2项,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2份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
10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三公司) 联系人:余江虎 电话:18508510987 |
|
10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三公司) 联系人:余江虎 电话:18508510987 |
||||||
|
2 |
GC02 |
吨 |
19485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
1 |
SN01 |
水泥 |
吨 |
93000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须为水泥生产厂和或经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水泥生产厂须具备旋窑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能力(碱含量≤0.60%);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近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是水泥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须提供获得稳定资源支持的水泥生产厂的授权委托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两年(2015年至2016年)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且42.5及以上规格的水泥各项指标满足国标的同时须满足TB10424-2010、J1155-2011《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至少2项,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代理商投标的应持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的唯一指定授权,出现生产厂家重复授权的,取消该厂家及代理商的投标资格。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
10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三公司) 联系人:余江虎 电话:18508510987 |
|
2 |
SN02 |
水泥 |
吨 |
93000 |
10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三公司) 联系人:余江虎 电话:18508510987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
1 |
CY01 |
柴油 |
吨 |
200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生产及供货能力要求: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保证正常运输,具备柴油紧缺的情况下不断供不限供的能力。柴油生产厂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柴油板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须提供通过ISO9000体系系列认证的证明。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10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三公司) 联系人:余江虎 电话:18508510987 |
|
2 |
CY02 |
柴油 |
吨 |
2000 |
1000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
1 |
FMH01 |
粉煤灰 |
吨 |
34410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粉煤灰品牌生产厂须具有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必须是火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生产粉煤灰的火电厂原厂生产设备装机容量具备2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及以上,且具有风选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15至2016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粉煤灰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提供投标产品2015或2016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其他要求:须授权代理商投标的粉煤灰生产厂不得直接参与投标,代理商在同一包件内不能同时代理多个品牌的产品。 7) 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火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或有效合同);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
10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三公司) 联系人:余江虎 电话:18508510987 |
|
2 |
FMH02 |
粉煤灰 |
吨 |
34410 |
1000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
1 |
JSJ01 |
减水剂 |
吨 |
1456.5 |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2015至2016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 生产厂年生产能力5万吨及以上。 4) 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须具有近三年原铁道部或省部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6) 须在铁道部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或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7)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同类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至少2份,同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8) 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
10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增建二线Ⅷ标项目经理部(三公司) 联系人:余江虎 电话:18508510987 |
|
2 |
JSJ02 |
减水剂 |
吨 |
1456.5 |
|||
|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