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金村镇上辛安村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仓库或询价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期限:报价方应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交货期限,按时送货。
4. 结算方式:本批物资通过最终验收后,承包方(乙方)提供合同最终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和合同最终价款90%的财务收据,发包方(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最终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质保期:质保期应为通过最终验收后12个月。
二、询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物资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商,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或提供国家行业规定的许可证、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经营该批招标物资三年以上期限。
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
5、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北京时间: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方要求按时上传至采购平台;
五、询价方联系方式
询价方:国投晋城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金村镇上辛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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