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莆田市城厢区长岭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 由莆城水务〔2017〕1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
2)建设规模: 本项目河段总长5.9km,长岭溪干流长度为3.6km,支流长度为2.3km 总投资约 1000 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
4) 承包方式: 固定价格包干(含不可预见费) ;
5)监理服务期要求: 施工前 15 天 + 施工工期 + 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完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6)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 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 (含)以上 并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且必须为 莆田市 行政服务 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 和 莆田市水利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总监理工程师应 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15〕201号、福建省水利厅闽水建管〔2015〕75号文件要求,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是 http://rcpu.cwun.org/ 公布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信息为准),项目监理实行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按合同条款执行。
3)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投标 (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完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
4) 本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17 年 8 月 25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 ( http://www.ptfwzx.gov.cn ) 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 2017 年 9 月 4 日 08 时 3 0 分 。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http://www.ptfwzx.gov.cn)发布招标公告。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邮编: / ;
电话: 18206026393 传真: / ;
联系人: 陈小姐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小区 E区 ,邮编: / ;
电话: 0594-2393000 传真: / ;
联系人: 颜小姐
附件:| 水利工程监理招标文件.doc |
| 公告2.jpg |
| 公告.jpg |
| 招标文件.jp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