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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大道东段(丰乐路—甘棠路)改造工程之绿化工程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白石大道东段(丰乐路—甘棠路)改造工程之绿化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招标,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15】665号、江发改投资【2017】270号 。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门市白石大道东段(丰乐路—甘棠路),西起丰乐路,东至甘棠路,道路长约1785米,宽60米,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计算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8车道,绿化面积约107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1699万元,其中本项目绿化工程建安工程费为614.82万元。本次招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为5.39856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
3.1招标内容:绿化和相关配套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及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
3.2委托范围:初步设计阶段及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含编制、审核、谈判等工作)。
3.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为止。
4.投标资格
4.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4.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以(含乙级)资质或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暂定级以上(含暂定级)资信等级。
4.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由于造价咨询成果送备案时需要有两个注册造价师盖章签名,所以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两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指定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另一人作为拟派本项目主要造价咨询人员的一员,同时需提供近三个月(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月起计之前)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要求,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证明材料(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如省外企业使用其省份内核发的资信等级证书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企业资信等级备案的情况信息。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此前(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注: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详见《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 年 5 月 8 日印发)。(本证明开标时提交,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2017 年8月28日至 2017 年9月1日,每天上午 8:30 时~11:30 时,下午 14:30时~17:30 时(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的为准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凭现场报名表回执到招标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
5.2现场报名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 88 号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一名主要造价咨询人员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省外进粤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表》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为:2017 年9月19日9 时30 分前
(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的为准 )送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人:黄生
电话:0750-3273842 电话:0750-8222128
日期:2017 年 8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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