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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8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区域龙门县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8日11:55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8日10:00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行政区域龙门县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1:55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0:00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的委托,对其 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龙门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324-201708-00720516-4-0011       

四、PPP项目名称: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拟实施的PPP项目为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18485.95万元)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2990.91万元)两个单项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总额为21476.86万元。可研估算总投资中的建安费、建设用地费和预备费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19207.87万元。其中,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16486.77万元(含建安费12350.11万元、建设用地费3096.53万元、预备费1040.13万元);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2721.10万元(含建安费2578.68万元、预备费142.42万元,无建设用地费)。其他费用(约2268.99万元)不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

本项目运营服务投入总金额约为3119.10万元(其中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暂定为226.11万元/年,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85.80万元/年)。具体以县财政局审定的年度运营维护预算计划为准。年度运营维护预算计划包含本年度运营维护总结分析,下一年度运营维护的内容、数量、标准、定额等。年度运营维护预算计划由中标社会资本申报,实施机构审核,报县财政局审定。

以上金额最终以县财政局审核和县审计局审计意见为准。

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本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为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两个单项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路面(沥青混凝土罩面)、道路、涵洞、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为准。

本项目包含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两个单项工程,各单项工程分别验收和运营,服务内容包括道路保洁、绿化养护、路况巡查和检测,道路标线、路基路面、排水、照明、涵洞等设施的维护和小修(项目中、大修的,按照届时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由项目实施机构另行组织实施),确保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不包括燃气管道、电力管沟、通信管沟、交通设施的运营维护,燃气管道、电力管沟、通信管沟、交通设施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部门运营。本项目范围内的运营服务内容中属于缺陷责任期内维护内容的不计算该部分运营维护费用,缺陷责任期后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实支付运营绩效服务费。具体运营内容以PPP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建设规模和实施内容

本次拟实施的PPP项目为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18485.95万元)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2990.91万元)两个单项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总额为21476.86万元。可研估算总投资中的建安费、建设用地费和预备费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19207.87万元。其中:

(1)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起点(K246+800)位于龙门县城王坪交管所,终点(K249+620)在迎宾大道检察-院处(与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的起点相接),路线全长约2.82km。釆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釆用62m路基横断面进行扩建。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16486.77万元 。

(2)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为蓝龙路、塔新路、太平新路、文化路、西林路、新兴路6条路的路面改造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如下:蓝龙路起点于迎宾大道,终点接环城北路,与新兴路和龙蓝路相交,为双向四车道,每车道宽3.5米,道路全长约405米,为城市次干道;塔新路起于迎宾大道,止于西林路,为双向两车道,每车道宽3.5米,道路全长约525米,为城市次干道;太平新路起点接迎宾大道,终点于谷行街,与新兴路相交,为双向四车道,车道宽3.5米,道路全长约522米,为城市次干道;文化路起点接西林路,终点于东门路,与新兴路相交,为双向两车道,每车道宽为3.5米,道路全长约368米,为城市次干道;西林路起点于迎宾大道,终点接新兴路,中途与环城东路相交,在终点处与文化路和东门路相交,为双向四车道,每车道宽为3.5米,道路全长约2500米,为城市次干道;新兴路起点接西林路龙门县政府,沿北终点于龙蓝路,与环城北路相交,为双向两车道,每车道宽为3.5米,道路全长约670米,为城市次干道。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2721.10万元。

实施内容包括:包括但不仅限于路面(沥青混凝土罩面)、道路、涵洞、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为准。

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所示。

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规范推荐值

采用值

1

桩号范围

K246+800-K249+620

2

里程

Km

2.82

3

道路等级

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

4

设计速度

km/h

80/60

60

5

路基宽度

m

62

6

车道数

_

6 (双向)

7

车道宽度

m

3.75

3.75

8

停车视距

m

110/75

110

9

平曲线

一般最小 半径

m

400

250

10

极限最小 半径

m

250

11

不设超高平曲线 最小半径

m

2500

2500

12

最大纵坡

%

5

5

13

凸形竖曲线

一般最小 半径

m

4500

30000

14

极限最小 半径

m

3000

15

凹形竖曲 线

—般最小 半径

m

3000

22350

16

极限最小 半径

m

2000

17

桥涵设计车辆荷载

_

公路一 I级

公路一 I级

18

地震动参数g

0.05g

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道路等级

单位

技术标准

1

道路等级

城市次干路

2

设计速度

Km/h

30

3

中央分隔带宽度

m

4

两侧分隔带宽度

m

5

车道宽度

m

3.5

6

车道数

车道

蓝龙路、太平新路、西林路为四车道;

塔新路、文化路、新兴路为两车道

3、项目投资规模

本次拟实施的PPP项目为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18485.95万元)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2990.91万元)两个单项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总额为21476.86万元。可研估算总投资中的建安费、建设用地费和预备费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19207.87万元。其中:

(1)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16486.77万元,包含建安费12350.11万元、建设用地费3096.53万元、预备费1040.13万元。

(2)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纳入本PPP项目建设投资约2721.10万元,包含建安费2578.68万元、预备费142.42万元。

本项目运营服务投入总金额约为3119.10万元(其中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暂定为226.11万元/年,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85.80万元/年)。具体以县财政局审定的年度运营维护预算计划为准。年度运营维护预算计划包含本年度运营维护总结分析,下一年度运营维护的内容、数量、标准、定额等。年度运营维护预算计划由中标社会资本申报,实施机构审核,报县财政局审定。

实际总投资额应根据龙门县财政局审定的预算、结算、项目前期费用等相关资料及PPP项目合作合同约定进行核定。

需求:省道S244线王坪交管所至检察-院段改扩建工程和龙门县城美化、亮化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采购,采取“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政府和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的合作期限内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政府基于可用性绩效指标的公共产品和基于运营绩效指标的公共服务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龙门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申请人资格条件

序号

申请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无效投标,无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备注:申请人第1款、第2款、第3款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是否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情况,需要按预审文件规定的《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进行声明,并自行承诺出具《申请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可以参见《附件1:申请文件一般格式》)。申请人可以参考申请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5、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要求:

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需要约定牵头人,要求详见:联合体协议书)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7年 08月 28日14时30分 至 2017年 09月 15日17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08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01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0752-798808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822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2-7988081
传真:0752-7988081邮编:516800
(三)采购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镇新兴路12号
联系人:梁远玲联系电话:0752-7780759
传真:0752-7780759邮编:516800
(四)财政部门:龙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办增龙公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88609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 年 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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