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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
招标公告
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梅县区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7]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梅县区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15420亩(其中:人工造林5000亩、套种补植420亩、更新改造10000亩)该项目分十二个标段进行建设。其中:
第一标段(更新改造、人工造林):预算价1449940.00元,作业地点位于梅西镇龙增村、永福村,合计面积1271亩;
第二标段(更新改造):预算价1371280.00元,作业地点位于梅西镇田福村、大坪镇汤湖村,合计面积1202亩;
第三标段(更新改造):预算价1345060.00元,作业地点位于南口镇鱼田村、锦湖村,合计面积1179亩;
第四标段(更新改造):预算价1418020.00元,作业地点位于南口镇群达村、响水村、石陂村、七贤村、鱼田村,合计面积1243亩;;
第五标段(人工造林、套种补植):预算价1261840.00元,作业地点位于水车镇梧塘村、南口镇荷田村,合计面积1106亩;
第六标段(人工造林、更新改造、套种补植):预算价1292620.00元,作业地点位于水车镇小立村、灯塔村、梧塘村,合计面积1133亩;
第七标段(更新改造、人工造林):预算价1144420.00元,作业地点位于水车镇先锋村、水车村,合计面积1003亩;
第八标段(人工造林、更新改造):预算价1475020.00元,作业地点位于水车镇灯塔村、南口镇荷田村,合计面积1293亩;
第九标段(人工造林、更新改造):预算价1815880.00元,作业地点位于水车镇泮坑村,畲江镇樟三村,合计面积1592亩;
第十标段(人工造林、更新改造):预算价1714420.00元,作业地点位于畲江镇太湖村,合计面积1503亩;
第十一标段(人工造林、更新改造):预算价1614100.00元,作业地点位于畲江镇新化村、双龙村,合计面积1415亩;
第十二标段(更新改造):预算价1688200.00元,作业地点位于畲江镇樟三村、樟坑村、双龙村、松龙村、咸和村、杉里村,合计面积1480亩;
2.2 招标范围:按作业设计文件范围的造林抚育施工项目内容。
2.3 工程造价:工程总投资17590800.00元,分十二个标段招标,其中:
第一标段1449940.00元;第二标段1371280.00元
第三标段1345060.00元;第四标段1418020.00元
第五标段1261840.00元;第六标段1292620.00元
第七标段1144420.00元;第八标段1475020.00元
第九标段1815880.00元;第十标段1714420.00元
第十一标段1614100.00元;第十二标段1688200.00元
2.4 工程地点:梅西镇2138亩、大坪镇335亩、南口镇2811亩、水车镇5201亩、畲江镇4935亩等5个乡镇共计15420亩。
2.5 建设工期:实施时间为2018年至2020年三年。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耕。
2.6 承包方式:实行五包(包抚育、包苗木、包肥料、包安全生产、包验收),要求抚育率达到100%,保证造林当年成活率达90%以上、次年保存率达85%以上、第三年的保存率达85%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梅市林字(2016)45号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 广东省林学会或广东省林学会授权梅州市林学会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实施的同类项目,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三个月(2017年5月,6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提供退休证,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应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依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规定,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在广东省转评为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2信誉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投标截止时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效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中标企业在工程建设中不按设计质量要求施工的,接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开出的三次整改通知书的不能参加下一年度梅县区的工程投标,在工程建设中有虚假行为或不服从管理、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将列入不诚信企业,不得参加梅县区工程投标。
3.3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可同时参加十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企业只能在本项目十二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中标后不再参与本项目其余标段开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一、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二、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施工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最近3个月(2017年5、6、7月)由投标人负责缴纳的个人社保缴交凭证(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
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退休证、原退休单位出具的技术职称证明;
六、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二~六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核查原件);
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核查原件)。
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至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事大厅。
4.2报名时间:2017年08月2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工作时间内,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2017年08月30 日下午17:3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于2017年 08 月30 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 09 月06日下午17:00时工作时间内到梅州市梅江二路房地产大厦六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09月20日上午8:30时至9:3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0日上午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0753-258994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房地产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3-2261088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今年月日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参加梅县区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报名工作,根据招标方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本公司、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申请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纸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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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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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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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梅县区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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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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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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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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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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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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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无();
《施工资质证书》:有()无();
项目负责人专业职称证书:有()无();
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交凭证/退休证:有()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无();
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有()无();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无();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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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资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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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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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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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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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 |
签名:
2017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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