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邑县流峪镇南蒲芦完小幼儿园、唐村完小幼儿园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邑县流峪镇中心校 | ||
| 行政区域 | 临沂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19:53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平邑县流峪镇中心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平邑县流峪镇中心校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邑县流峪镇南蒲芦完小幼儿园、唐村完小幼儿园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Y2017CG137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 金额 |
幼儿园改造 | 一、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查询); 五、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 179661.40元 |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8月29日—2017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并每页加盖公章。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邑县流峪镇中心校
地址:平邑县流峪镇驻地
联系人:公主任
联系电话:15854969876
2.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安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临沂市燎原大厦2108室
联系方式:孙晓飞
联系电话:1895396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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