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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卸煤码头岸电技术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8-31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详情页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卸煤码头岸电技术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时间:2017-08-30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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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卸煤码头岸电技术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7-08-30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卸煤码头岸电技术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08-06146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卸煤码头岸电技术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厂址位于上海市区北郊长江南岸的宝山区盛桥,距上海市中心约33公里。厂址北临长江,隔江与崇明岛相望;东面为华能上海燃机电厂(3×390MW)和石洞口一厂( 装机容量4×300MW );厂址西邻上海石洞口煤气厂;南面是现宝山区月浦镇盛桥地区。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600MW机组于1988年开工,1992年全部建成投产。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上海市北郊长江南岸的宝山区盛桥,距上海市中心约33公里。厂址北临长江,隔江与崇明岛相望;东面为华能上海燃机电厂(3×390MW)和石洞口一厂( 装机容量4×300MW );厂址西邻上海石洞口煤气厂;南面是现宝山区月浦镇盛桥地区。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8年开工,2009年全部建成投产。

本项目针对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及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卸煤码头岸电技改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及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卸煤码头岸电技改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指导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开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应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制造商。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8标准认证,并提供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3投标人应具备供电领域以及(电缆卷筒设备或者船舶变频电源)的设计、制造能力和营业资质。

2.2.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至少有1个类似的不小于800KVA容量的成功运行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用户证明文件。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3.1.1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3.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3.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3.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电子招投标模块数字证书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建议各投标人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CA数字证书增加签章功能更新期间,招投标业务中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有无签章均可,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30日9:00起至2017年9月3日17:00,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4.1.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见招标文件。

4.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须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3 如果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无效,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5.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新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18633027692

电子邮箱:

18633027692@126.com

 

招 标 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8月30日

 

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

联系人: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

李先生:15614121024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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