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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11
提示:项目名称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江发改交能函【2017】752号批复单位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江
项目名称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江发改交能函【2017】752号
批复单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公告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咨询单位,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省高速公路总体规划布局以“十纵五横两环”为主骨架,以五十六条加密联络线为补充,形成以珠三角洲地区为核心,以沿海地区为扇面,以主要城市和港口为重点,辐射粤东西北地区和内陆省区的高速公路网络。

根据规划,江门(新会)至珠海高栏港高速公路为第44 条联络线,其中,本项目为第44 条联络线中的新会至高栏港(斗门)段,斗门至高栏港段已建成。本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15 年至2017 年高速公路建设计划及中远期规划,原名称为“新会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2017 年1 月工可评审后,经专家评审建议,为体现地方特色,项目名称改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

本高速公路连接江门城区和大广海湾经济区,构筑了新会通往大广海湾和珠三角其他地区的便捷通道,也为高栏港往新会及以远西北方向的重要集疏运通道,可进一步完善珠海机场、高栏港区和新会港区的集疏运条件。

本项目位于江门市大广海湾经济区,北至江门中心城区,南至银湖湾新城,项目的建设对强化江门市广海湾老城-新区交通联系,提升项目沿线交通出行品质,促进银洲湖两岸产业经济带的形成,带动沿线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项目北接珠江三角洲环线江门至肇庆段,中串深罗高速江门至鹤山段、中山至开平高速,南止西部沿海高速公路。该项目串联多条东西横线高速公路,其建设是完善高速公路交通网络、强化路网服务保障能力的需要。

推荐方案K 线起点对接南北大道,与江肇高速公路相交,设立棠下枢纽立交,路线沿杜阮镇规划南北大道往南,在鹤山市平岭村东侧与江鹤高速公路相交,设立平岭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往南穿越圭峰山风景区,在大泽碧桂园东侧与规划新开公路复线相交,经大田里村、聚龙里村,跨越潭江至七堡,与会七公路相交,往南在大湾村东侧侧跨越小罗线,在尊贤村西侧跨越深茂铁路后,经双水镇泮李、木江、慕岗、罗山村,在西湖里村东侧与中开高速相交,设立西湖里枢纽互通立交,路线继续往南经谭冲、员岭,在富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西侧进入崖门镇,经高沙、长岗、虎山、龙山,穿越古兜山后,在泰盛石场一期西侧穿越古兜山,经油柑坑水源保护区西侧,路线至长更水库西侧出洞,往南终点接西部沿海高速,改造现状崖南立交设置崖南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共长53.814km。总造价约92.026亿元。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结合国家、广东省江门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或省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通过野外调查、数据整理、计算、模拟,对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检测的方法与制度,编制、完善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直至符合环保审批部门的技术规范要求)。

2、本项目穿越二级水源保护区,需要按照要求完成水源保护区的专章。

3、需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及报批的相关工作。

三、咨询服务时限: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咨询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规定时间内提交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由招标人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各时间点要求如下:

(1)现场勘察、资料收集与确认(5个工作日);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修订/印刷(40个工作日);

(3)报告书评审(10个工作日,最终由评审部门定);

(4)报告书修改完善与上报审批(补全资料后, 10个工作日);

(5)审批部门批复(时间由审批部门确定)

报告书完成时间共计5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及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时间。

四、咨询服务费用: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上限为88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评价范围必须包含“交通运输”;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在投标单位,类别须含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评价),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中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报名申请人的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7年831日至2017年9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920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至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媒体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门市农林西路82号

电 话:0750-3535992

传 真:0750-3524288

联 系 人:余鸿彬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电 话:0757-82300711,136313409**(**替换为“50”)

传 真:0757-82300722

网 址:www.huajie.com.cn

联 系 人:梁学俊、贺晓东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附件-环评.doc
发布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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