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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额尔古纳河流域根河(牙克石市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日期:2017-08-31     浏览:1    
核心提示:内蒙古额尔古纳河流域根河(牙克石市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GC0835-SG-(1-4标段)1.招标条件本内蒙古额尔古纳河流域根河(牙克石市段)治理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16]78号文件批准建
内蒙古额尔古纳河流域根河(牙克石市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835-SG-(1-4标段)

1.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额尔古纳河流域根河(牙克石市段)治理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16]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牙克石市额尔古纳河流域根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新建堤防3处,长2.302km;加高培厚堤防3处,长3.686km;堤顶路面3处,20.612km;新建涵闸1座,拆除重建排水涵闸5座。河道护岸3处,长4.049km,新建堤防护坡3处,长19.995km。堤防防洪标准20年一遇,护岸工程防洪标准10年一遇洪水。

建设地点:伊图里河镇、图里河镇、西尼气镇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

2017-GC0835-SG-1标段

伊图里河镇段

新建堤防1.076km,加高培厚堤防1.017km;新建堤防护坡5.739km;修建砂砾石堤顶路面5.831km;拆除重建排水涵闸3座;新建镇区内东、西沟护岸工程2处,长度为3.481km;新建4座山洪沟交通桥。

16,872,741.00

第二标段

2017-GC0835-SG-2标段

图里河镇段

新建堤防0.161km,加高培厚堤防1.447km;新建堤防护坡11.064km;修建砂砾石堤顶路面11.144km;新建排水涵闸1座;新建护岸1处,长度0.568km。

15,034,700.00

第三标段

2017-GC0835-SG-3标段

西尼气镇段

新建堤防1.065km,加高培厚堤防1.222km;新建堤防护坡3.192km;修建砂砾石堤顶路面3.637km;拆除重建排水涵闸2座。

14,513,811.00

计划工期:20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投标人应当在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凡未在水利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其主要人员资历、代表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可)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如对多个标段投标,则需提供不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内蒙古额尔古纳河流域根河(牙克石市段)治理工程施工

1

337,454.00

1556 4359 1040

2

300,694.00

1540 4359 2712

3

290,276.00

1492 4358 9993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8月30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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