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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4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品目货物/专用设备//其他,工程/装修工程采购单位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4日11:0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04日11:00至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其他,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4日 11: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04日 11:00至2017年09月09日 11:00
招标文件售价¥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238号梅溪湖畔华苑2栋2011室)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238号梅溪湖畔华苑2栋2011室)
预算金额¥7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伊
项目联系电话13677313451
采购单位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西正街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科长 13549760600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238号梅溪湖畔华苑2栋20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伊 13677313451
附件:
附件1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doc
附件2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doc

  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合作共建项目

项目编号:HNZT-AH-2017ZF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伊

项目联系电话:136773134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梅城镇西正街44号

联系方式:姚科长 135497606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伊 1367731345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238号梅溪湖畔华苑2栋20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或制造商。3.1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3.1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1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1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1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0、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21、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24、投标人及其所投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4日 11:00至2017年09月09日 11: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238号梅溪湖畔华苑2栋2011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9月9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至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238号梅溪湖畔2栋2011房)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238号梅溪湖畔华苑2栋20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的投标人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注: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核验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原件,原件不全或无效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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