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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日期:2017-09-05     浏览:1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穗南发改项目[2014]643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勘察/设
项目名称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4]643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人(章):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招标代理(章):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李杨 授权代表:朱小姐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D座4楼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五、六楼

邮政编码:511453邮政编码:510290

电话:020-39910359 电话:020-83560819

传真:020-84986267 传真:020-83564381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1.3 设计范围:该项目对位于蕉门河中心区,凤凰大道西侧区域原有采石坑、连接段河涌(鬼横涌、坦尾涌)以及广佛高速桥底进行改造,建设内容为水系连通生态改造及基本绿化建设,包括对原有采石坑进行水系连通、对49.2公顷湖面和湖岸5.32公里岸线滨水带进行基础建设及对连接涌鬼横涌1.67公里、坦尾涌1.93公里岸线滨水带改造并新建溢流堰一座,新建河湖连通段820米,同时对广佛高速桥底部分区域进行湿地建设。项目建成后,治涝面积1.27万亩,湖区总库容为469万立方米。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河道堤防等级为2级。本项目总投资约为89458万元。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4〕643号

1.1.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89458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南沙区凤凰湖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景观竞赛方案编制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水利竞赛方案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水利专业类(同时具备“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和“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办理信息登记,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以提交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1.2.8 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有效范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1.2.9 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1.2.10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11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ü不需要)。

1.2.1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ü不需要)。

1.2.13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 91110 00 分至2017 91516 00 分(不含节假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楼2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1.3.1.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职称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一式一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事宜。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

①工程勘察费报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费按建设规模和勘察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②报价时,工程勘察费暂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中的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释义》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结算时,实际的工程勘察费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中的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最终结算价由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原则审定。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已包含了测量工作内容,工程测量费用含在工程勘察费中,该部分费用不单独进行报价。

本项目勘察费发包价为:1766.65万元。

1.4.2 工程设计费:

基本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设计费下浮率5%,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报价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价由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原则审定。

本项目设计费发包价为:1608.38万元。

1.4.3投标人根据收费标准自行报价(报价不参与评分)。本项目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按设计合同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

1.5.2 勘察工期:按勘察合同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

1.5.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期:按设计合同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电话:020-39910211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4楼

1.7.3 联系人:李杨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359

1.7.5 传真号码:020-84986267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290,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五、六楼

1.8.3 联系人:朱小姐

1.8.4 电话(手机)号码:15918560487

1.8.5 传真号码:020-83560819

1.8.6 电子邮箱:250040695@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楼2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9.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


附录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序号

内容

申请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1

名称(盖章)

2

法定代表人

3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4

总部电话号码

5

总部传真号码

6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7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8

本地电话号码

9

本地传真号码

10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11

电子邮箱

12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13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4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5

ISO9000认证号、范围

16

简介(宜300字以内)

17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8(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  )第 号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相关附件(上网)招标公告(南沙区凤凰湖水系勘察设计)8.7.doc
发布人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9-05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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