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弥勒市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弥勒市林业局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7日 11: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07日 11:03至2017年09月13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621.4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席翠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26308730 | ||
采购单位 | 弥勒市林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弥勒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30580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3-6181969 |
弥勒市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弥勒市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弥勒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云润招(2017)HH-152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造林地点:江边乡挨村村委会、宁就村委会、江边乡干田村委会、江边局洛那林场。
2、采购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采购内容: 人工造林12000亩。
2.2根据造林地块分布情况,为方便项目资金管理和施工管理,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
小班号 | 造林面积 | 造林树种 | 计划投资 |
1-38小班 | 3194亩 | 板栗 | 1710355.06元 |
第二标段:
小班号 | 造林面积 | 造林树种 | 计划投资 |
39-57小班 | 3074亩 | 板栗 | 1646096.26元 |
第三标段:
小班号 | 造林面积 | 造林树种 | 计划投资 |
58-70小班、77-80小班 | 3025亩 | 板栗+7白枪杆+3云南松 | 1535941.99元 |
第四标段:
小班号 | 造林面积 | 造林树种 | 计划投资 |
71-76小班、81-83小班 | 2707亩 | 板栗+7白枪杆+3云南松 | 1321846.69元 |
3.工期要求:经济林(板栗):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10日完成;
防护林(白枪杆、云南松):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要求投标人主要以造林为主的绿化公司均可报名。每家公司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因造林季节性强,时间紧迫,故一家公司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即中第一标者就不能再中以后标段,以此类推。
2、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满足:
(1)本工程为全额垫资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财务状况良好,造林所需苗木由承包方按设计种植所需株数自行购买、运输,但购买苗木必须在甲方种苗站的监控下向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和苗木经营许可证的育苗者购买,并向甲方如实提供所购苗木数量。所购苗木必须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
(2)投标人应作出以下承诺:a、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b、无不良记录;c、具备独立履行合同和规定的能力;d、服从管理。
(3)项目实施者必须亲自组织实施,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4)承诺每年对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
(5)投标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熟悉作业设计和图纸,能严格按设计要求及合同施工。
(6)投标人须具备近两年承包造林面积1000亩以上,市级(含)以上检查验收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造林和管理经验;提供类似工程的资信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检查验收证明、文件等)。
3、现场勘察由发包方提供各标段作业设计图,投标方自行勘察,时间自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省外企业需有入滇备案证。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7 日至2017年 9月13 日(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⑷税务登记证(副本)、⑸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带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具有法定代表人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结果),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 月29 日下午14:30 时,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西路103号三楼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云南润宇网及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席翠丽
电 话:15126308730
2017年9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