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直中学校服采购 |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制服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18:0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18:04至2017年09月23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218.5.222.40:8090/notice/noticeinfo/921/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开标厅 | ||
| 预算金额 | ¥60.376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叶浩、兰锦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916316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湖新村7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其安/0593-28226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浩、兰锦霞/0593-2916316 | ||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市直中学校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市直中学校服采购
项目编号:[350900]FJSHYZB[GK]201701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兰锦霞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湖新村72号
联系方式:冯其安/0593-28226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兰锦霞/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603760 | 12075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3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18:04至2017年09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18.5.222.40:8090/notice/noticeinfo/921/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 a1.投标函 | _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_ |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_ |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 _ |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_ |
| a11.投标保证金; | _ |
b.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无 |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
| 特定资格要求 |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只接受制造商参与投标)。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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