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17:20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09:00至2017年09月15日 17: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碧祥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三楼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9月21日 09:00至2017年09月21日 09:0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12教学楼223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9月21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12教学楼223室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老师(招标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7407559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老师、杨老师(资产处)022-274062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碧祥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老师022-60777285 | ||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商资格准入项目
项目编号:TDZC2017N01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招标办)
项目联系电话:022-274075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老师、杨老师(资产处)022-27406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老师022-60777285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碧祥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地点:天津大学2.项目概况:根据学校采购工作的需要和相关管理规定,完善进口仪器设备购置流程,我校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商,更好的为天津大学服务。3.招标内容: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商资格准入4.质量标准: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5.服务期限:自外贸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6.成交单位数量不超过6家。成交单位将由招标人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成交单位履约情况进行业务安排。招标人承诺成交后所有供应商均能在服务期内有实质性采购或服务内容。成交单位应服从招标人的合同分配。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具有国家认定的进口资质,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00至2017年09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碧祥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三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00至2017年09月2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12教学楼22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12教学楼223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注册入库(已入库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此步骤)
(1)登陆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zbb.tju.edu.cn/supplier/)进行供应商注册;
(2)待通过审核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本项目开标前到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入库手续: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天津大学招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②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⑥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的复印件;
⑦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⑧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已入库供应商方可以进行本次招标的投标工作以及在招标网上查看评标结果公示。
2.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7年9月19日24:00前以电汇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电汇)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招标办)
项目联系电话:022-2740755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小微企业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后附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的网络截图,如未附网络截图,将不按小型、微型企业处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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