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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高路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除雪设备和清障车辆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内高路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除雪设备和清障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LCBCG-2017-011、招标条件内高路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除雪设备和清障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

内高路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除雪设备和清障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CBCG-2017-01

1、招标条件

内高路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除雪设备和清障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为乌兰察布分公司G7高速公路养护所新增购置除雪设备和清障车辆立项和实施有关事宜的批复》(内高路计发【2016】70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目前G7京新高速公路已开通,乌兰察布分公司管辖路段设置三个养护所和一个机械化养护所。为确保开通后养护除雪作业和清障救援工作正常开展,满足日常养护需要,计划采购六台除雪车和两台小型平板清障车,为了确保本次采购车辆的质量,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内高路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除雪设备和清障车辆采购项目招标

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境内

3)投资额:449万元(包含车辆购置税、上牌费用,及购买当年的车船使用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等的费用)

3、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合同包,合同包数据如下表:

合同包编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YHJX-1

除雪车

6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其中2台带铲雪头,除雪刷,另外4台带铲雪头,其它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YHJX-2

清障车

2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4.1本次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且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②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生产商授权书,生产商和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只能有一个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

YHJX-1合同包:近三年至少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3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YHJX-2合同包:近三年至少完成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3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近三年指201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④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车辆专用发票;

⑤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⑥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合同包,当投标人在多个合同包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将优先获得投标报价最高合同包的中标资格,投标报价较低的合同包将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自动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已在另一合同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标段应由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自动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3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5.1潜在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报名除外)、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提供其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A4纸打印的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2份。于2017年9月 11 日至2017年9月 15 日(节假日不发售),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82号奥体大酒店420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为一证,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6、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 10日上午9: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集宁一中斜对面

邮政编码:012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474833757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82号奥体大酒店420室

邮    编:010030

电    话:0471-6922377

传    真:0471-6922377

联 系 人:周建东

日    期:2017年9月11日


附件1:内高路公司公告(1).docx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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