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强县51个贫困村建设光伏电站增加村集体收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武强县51个贫困村建设光伏电站增加村集体收入项目已通过批准,项目业主武强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财政资金 ,业主单位委托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招标人为武强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强县51个贫困村。
建设规模:武强县51个贫困村光伏发电整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期: 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函、光伏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太阳能电池板和逆变器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书、证件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地点: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09月15日,每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 9 时30 分,地点为武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武强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
地 址:武强县滏西路1号
邮 编: 053000
联系 人: 董文江
电 话: 0318-3822502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邮 编: 053000
联系 人: 范香云
电 话:0318-2023330
2017 年9月11日
备注: 已在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