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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从化区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批复文号从发改投[2016]305号批复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从化区妇
项目名称 从化区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批复文号 从发改投[2016]305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从化区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投[2016]305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现对从化区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从化区妇幼保健院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20-379116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工联系电话:1375183686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37908632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妇幼保健院内

四、项目概况:从化区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大楼和电大教学楼进行翻新改造,改造面积12618.9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774平方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配套的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项目,改造工程不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具体以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装饰装修配套的机电安装工程(含配套的水、电、暖等机电安装)、消防设施工程等项目施工,改造工程不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具体以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9538936.50元。(其中:装修工程17294574.51元(含装修配套机电安装工程),占88.51%;消防工程2244361.99元,占11.49%)。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913日 至 2017年101110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10119 30分,截止时间:2017年101110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2开标室)

2.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7年10111030分 至 2017年1011_日11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2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7年10139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2开标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列明主办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缴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

注: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十、投标担保2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和②所述专业承包资质:

①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 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③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注: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11.2的要求提交资料。若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企业库内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六、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电话:020-37911688

地址:广州从化区新城西路74-76号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zbw/index.js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一、投标人在本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二十二、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1113号)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9

发布人 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发布日期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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