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塔河县人民法院音视频云存储系统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塔河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塔河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 15:0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 00:00至2017年09月19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4号楼1楼南门 | ||
| 预算金额 | ¥15.7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58864831 | ||
| 采购单位 | 塔河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塔河县建设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6623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岗区先锋路469号4号楼1楼南门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8864828 |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塔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塔河县人民法院音视频云存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塔河县人民法院音视频云存储系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CHF-17358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157500元
四、招标内容:购买音视频云存储系统一套,用于存储法院工作中所有的音视频数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交货(使用)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4年-2016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对投标企业信用记录核查:
(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5、本项目资质要求:
(1)具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
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2)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项目投标,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函原件及
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塔河县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09:30-2017年9月19日16:00。
2、现场报名确认:在塔河县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携带网络报名成功打印页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多证合一者可只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公告中要求其他相关资质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名供应商公章)各一套,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到15时30分(北京时间),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双泰电子城4栋一楼南门)购买招标文件。
注:只有在塔河县政府采购网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上报名成功未到现场报名确认及购买文件,则报名无效。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双泰电子城4栋一楼南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塔河县政府采购网上
同时发布。
十一、开标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双泰电子城4栋一楼南门)。
十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单位:塔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7-3662360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双泰电子城4栋一楼南门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58864832传真:0451-58864829
电子信箱:hcbyhrb@163.com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