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西城区集中供热扩建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GC006SG
一、招标条件
本平庄西城区集中供热扩建房工程已由赤峰市元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元发改发【2016】4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宝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庄西城区集中供热扩建房工程
2.2本工程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西城区。
2.3工程概况:1、房地上四层;建筑面积:12327.37平米;2、渣塔地上三层,建筑面积:570.36平米;3、脱硫烟道用房高度23.4米,建筑面积:1570.47平米;4、输煤斜廊水平投影面积:212.48平米;5、除渣斜廊水平投影面积:466.62平米;结构类型:均为框架结构;6、烟囱高度100米1座;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结构。
2.4工期:3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计划总投资:约 1950万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若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交报名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
五、报名条件、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5.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经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到现场报名;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提交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的建筑行业无行贿犯罪证明。
(4)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需在有效期内)。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员证、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及安全生产C类考核合格证(2名);上述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和明细或对账单。
(6)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见附件1)。
(7)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投标人报名要求第5条中(1)-(6)款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5.2投标人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
5.3报名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领取地点: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即可在内蒙古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赤峰市元宝山区星海小区15号大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b.com.cn)及《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宝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银河街西段南侧平煤运输部铁路西
联系人:刘世文 电话:0476-3550777 1594716778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1号芳汀花园商务楼1101号
联系人:郑广艳 电话:13947623785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4日
附:承诺书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