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沙河村红色旅游综合开发油坊、豆腐坊、粉条加工、采摘园、农家乐一期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涉县沙河村红色旅游综合开发油坊、豆腐坊、粉条加工、采摘园、农家乐一期项目工程已由邯郸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通知——邯财农改[2016]4号、邯郸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通知——邯财农改[2016]13号批准建设,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195号核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涉县西戌镇沙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涉县西戌镇沙河村。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涉县沙河村红色旅游综合开发油坊、豆腐坊、粉条加工、采摘园、农家乐一期项目工程。包括:油坊、豆腐坊、粉条加工车间改造建设工程。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他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4.2 招标文件300元/标段,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9日14时30分。
5.2开标日期:2017年10月9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西戌镇沙河村民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委员会
公司
地 址:涉县西戌镇沙河村 地 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
邮政编码:056400 邮政 编码:056002
联系人:牛二良 联 系 人:李旭日
电 话:18931604926 电 话:0310-3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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