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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 批复文号新发改字[2015]25号 粤环涵[2016]1102批复单位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新丰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
项目名称 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
批复文号 新发改字[2015]25号 粤环涵[2016]1102
批复单位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新丰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招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新丰县环境保护局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新发改字〔2015〕25号粤环函〔2016〕1102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名称: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

5、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主要规模:污水处理设施共7座(其中梅坑镇2座,马头镇5座),设计总处理规模为1310吨/天处理设施及工艺(岭头村等5座采用“厌氧+人工湿地”、梅坑村和梅中村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人工湿地”、大席片区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氧化塘”);新建和改造管沟共长10.148km(新建管道DN200长2.811km、DN300长2.93km、DN400长0.58km;改造管道DN300长0.78km、DN400长0.26km;改造排污沟渠2.787km)。

7、资金来源: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及县自筹;

8、实施地点:梅坑镇,马头镇;

9、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招标工程。

10、招标上限价:8233981.27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招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01

标段名称: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

2.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水)乙级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污水)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类项目业绩,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类项目设计及施工业绩。

2.4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本次招标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5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须按照《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3.1勘察现场时间:报名企业拟委派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在报名后(即2017年9月26日09时30分)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原件,到招标人处核实原件,并由招标人带至现场踏勘,并领取由招标人开具的踏勘证明书。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

标段编号:01

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标书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料每套售价500.00元,均售后不退。

5、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

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gov.cn/)
②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gjyzx.com/)

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④新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feng.gov.cn/)

⑤广东建设报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招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加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3、投标保证金:

标段编号:01

3.1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6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当天13时00分。

3.2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3.2.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帐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帐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2.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I系统(ele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7年9月18日00时00分至2017年9月24日24时 00分

2

网上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017年9月18日00时00分至2017年9月24日24时00分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3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7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将有关疑问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招标质疑。

4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2017年9月30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将有关疑问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建设工程栏目的招标质疑上发布。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3时00分 

纸质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时30分

至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45号(工商银行四楼)

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7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招标人:新丰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东环路

联系人:黄生电话:0751-2258626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东83号2楼

联系人:潘生电话:0751-226661 13602913031

电子邮箱:18038912268@163.com

9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联系人:潘小姐

办公地址:新丰县人民东路45号电话:0751-2198026

10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招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盖章):新丰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广东华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新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刘风
发布日期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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