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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雄东路543号闲置房改造利用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282-47-03-006800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鲁班行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4.名称:南雄市雄东路543号闲置房改造利用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
5.招标内容及范围: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施工图审查等)。
注: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方案;
(2)建安工程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及本项目所需配备的室内、空调、家具等项目的采购。
(3)纳入绿色建设实施范围的所有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应根据韶关市发电韶府办明电[2013]277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2013]18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粤府办[20134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按照国家现行《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造,并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或《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应级别和要求,一星(含一星A、B)级绿色建筑达标率达到100%,其中: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公共建筑项目二星(含二星A、B)级绿色建筑达标率达到100%。
6.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4315平方米,其中闲置房改造面积为3383平方米;附属工程绿化面积约630平方米;道路改造172米;广场面积302平方米;排水、排污管道、综合管线、路灯等。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实施地点:南雄市内
9.实施期限:计划实施期限为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必须在45个日历天内完成).
10.估算投资:
总投资约1389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审查费)约 40.25元、建安工程费(含室内、空调、家具等项目)约 1096.13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由投标单位(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投标人须按规定办理缴纳项目保证金等有关手续。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标段编号:01
标段名称:南雄市雄东路543号闲置房改造利用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施工资质单位为投标主体,同时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能力和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能力和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能力和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资格;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应取得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B类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二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和停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核发后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2015〕217号)要求,广东省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二级建造师,如没有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须通过“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打印执业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附在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中。
(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资格;
(5)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C类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6)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7) 投标人须自2016年1月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5.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6.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
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gov.cn)
②南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dnx.gov.cn)。
③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
④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⑤民营经济报
三、报名须知
1.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及《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投标单位如需向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请登陆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检务公开”栏目【http://www.gdnx.gov.cn/website/deptwebsite/0899/Index.jsp】下载最新的查询表格,查询的具体要求和时限等事项已变更,若有疑问请咨询:0751-12388)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2.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企业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3.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6.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帐号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01
南雄市雄东路543号闲置房改造利用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7时30分。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账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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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时间 |
2017年9月18日00时00分至2017年9月24日24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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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网上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2017年9月18日00时00分至2017年9月24日24时00分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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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上质疑截止
时间 |
2017年9月29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将有关疑问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招标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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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
2017年10月10日16时00分前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建设工程栏目的招标质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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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07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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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9时30分
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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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
单位名称: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8279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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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联系方法 |
名称:广东鲁班行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阮 工
电话:0751-8208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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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朱先生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雄中路152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电话:0751-386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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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招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 标 人:广东鲁班行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