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武汉]武汉铁路局关于和谐电力机车接触器等运维物资谈判文件的答疑(WT1709-2722-机务-YW-1)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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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关于和谐电力机车接触器等运维物资谈判文件的答疑公告招标编号:WT1709-2722-机务-YW-1各投标人:非常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对投标人对《和谐电力机车接触器等运维物资-项目编号:WT1709-2722-机务-YW-1》
| 关于和谐电力机车接触器等运维物资谈判文件的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WT1709-2722-机务-YW-1
各投标人:
非常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对投标人对《和谐电力机车接触器等运维物资-项目编号:WT1709-2722-机务-YW-1》的质疑做出答疑。
问:1、此次招标的所有配件,属于西门子国际通用件,和谐型HXD3C、HXD3、HXD1B、HXD1C、HXD1等所有电力机车都是采用该品牌的接触器及断路器。因此,该标段资质条件不应该设定为HXD1B车型,更不应该设定为相应车型主机厂。该设定明显将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的相关代理商排除在外,有故意排除潜在供应商之嫌。
2、针对第1条和第4条资质要求,我公司查阅了招标法及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没有相关规定局属企业在参加本局公开招标中,可以享有特权。我们理解为,局属企业作为代理商参加公开招标,应该和其他代理商在同一平台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而不应该和相应生产厂家和主机厂享有同等权利在同一平台进行招标。
3、贵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发布的武汉铁路局和谐电力机车接触器等运维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WT1709-2722-机务-YW-1,J-001(HXD1B接触器),关于投标人的资格第四条“…并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与相应车型主机厂的产品供货合同”的条件要求,我公司提出如下质疑;
目前,能够提供满足本次物资采购要求的产品生产企业主要是通过销售代理的模式给相应车型的主机厂供货,生产厂不直接为主机厂供货,因此也不可能有生产企业与相应车型主机厂的产品供货合同,故该资格条件投标人不能满足。
答:1:该项目J-001包件名称变更为:和谐电力机车(HXD1B/HXD3C)
2:J-001包件资格条件变更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相应车型主机厂或合法代理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或相应车型主机厂的代理或授权销售证明。
5.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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