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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人民法院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柏乡县人民法院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2012】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柏乡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预算内补助资金和县财政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柏乡县人民法院功能性用房装修工程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2012】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柏乡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预算内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含一层少年法庭、一层羁押室、一层刑事法庭、一层诉讼服务中心、二层民事法庭、二层荣誉室、三层视频会议室、五层党组会议室、五层接待室等位置天棚、墙面、安装等项目装修。
2.2工期:25日历天
2.3建设地点:牡丹大街西侧、育才路北侧。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锁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后请携带:
1.网上报名回执(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查看以上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建筑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提供相关证书)。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本工程依法组成招标代理项目部,人员有:张欣、范伟强、孙海霞、刘健、王硕,其中范伟强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柏乡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欣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17703397590 联系电话:13932973370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bxxggzyjyzx.net/)“通知公告”中“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7717077。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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