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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一期填土工程(三标段、四标段)施工公开招标更正通知及标前答疑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一期填土工程(三标段、四标段)施工公开招标更正通知及标前答疑书 批复文号阳高经复【2017】26 号批复单位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招标人阳江华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名称 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一期填土工程(三标段、四标段)施工公开招标更正通知及标前答疑书
批复文号 阳高经复【2017】26 号
批复单位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招标人 阳江华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阳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各投标单位:
根据阳江华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一期填土工程(三标段、四标段)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招标工程编号:市住建(2017)第08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出更正通知及对投标人开标前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
一、更正通知:
1、原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适用于三标段、四标段)”。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适用于三标段、四标段)”
2、原招标文件的P7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不少于(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必须胶装书状成册。”
现更正为:
“三标段: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不少于(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必须胶装书状成册;四标段: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不少于(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必须胶装书状成册”
3、原招标文件的P14“14.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计算,该费用如发生增减,增减部分费用列入增减工程造价。”
现更正为:
“14.3规费和税金,结算时按规定的标准计算,该费用如发生增减,增减部分费用列入增减工程造价,安全文明措施费按照实际发生经建设单位审批后计取,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结算时按实计取。”
4、原招标文件的P171“68.3.2.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按规定的标准计算,该费用如发生增减,增减部分费用列入增减工程造价。”
更正为:
“68.3.2.3规费和税金,结算时按规定的标准计算,该费用如发生增减,增减部分费用列入增减工程造价,安全文明措施费按照实际发生经建设单位审批后计取,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结算时按实计取。”
二、标前答疑:
1、问题: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一期填土工程三标段、四标段是否存同一笔保证金?
答复:是。
2、问题: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一期填土工程(三标段、四标段)是否可以跟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一期填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用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班子?
答复: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一期填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拟派驻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与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一期填土工程(三标段、四标段)的拟派驻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不得相同,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更正通知及标前答疑书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出现与本更正通知及标前答疑书不一致内容时,以本更正通知及标前答疑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阳江华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发布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9-14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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