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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2017年5月份维护材料批次采购-2017年安监处微型消防站装备及消防器材补充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包头供电局2017年5月份维护材料批次采购-2017年安监处微型消防站装备及消防器材补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T-BTGD2017-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

包头供电局2017年5月份维护材料批次采购-2017年安监处微型消防站装备及消防器材补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BTGD2017-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7年5月份维护材料批次采购-2017年安监处微型消防站装备及消防器材补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招标标题:包头供电局2017年5月份维护材料批次采购-2017年安监处微型消防站装备及消防器材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所属单位

1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XHZLC40

5

新都市区分局

2

灭火器

2公斤

20

昆区分局

3

灭火器

4公斤

10

昆区分局

4

消防桶

平底铁皮厚度3mm

137

各办公楼变电站

5

消防斧

铸铁材质斧头把长1.1M

69

各办公楼变电站

6

消防沙箱

铁皮厚度3mm容积0.143立方

175

各办公楼变电站

7

消防员防护靴

97式

40

各办公楼

8

灭火器

4kg干粉

130

各办公楼变电站

9

铝合金柜

双门带锁应急可碎

40

各办公楼

10

防火手套

97式

40

各办公楼

11

灭火防护服

97式

40

各办公楼

12

消防手斧

长35cmX宽6

20

各办公楼

13

灭火器

5kg干粉

20

各办公楼变电站

14

标识牌

防火标志

3

各办公楼变电站

15

防火头盔

97式

40

各办公楼

16

标识牌

禁止吸烟

110

各办公楼变电站

17

灭火器箱

4kg

50

各办公楼变电站

18

消防铲

红把长度1.1M

101

各办公楼变电站

19

灭火器

3kg二氧化碳

8

各办公楼变电站

20

手持对讲机

防爆对讲机

20

各办公楼

21

灭火器箱

35kg

16

各办公楼变电站

22

铁 铤

直径22mm

20

各办公楼

23

消防安全腰带

97式

40

各办公楼

24

灭火器箱

8kg

4

各办公楼变电站

25

灭火器

35kg干粉灭火器

56

各办公楼变电站

二、到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

2、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3、标书款: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6)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2-3698210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金地大厦A座11层

联 系 人:杨坤奇  任明燕

联 系 电 话:0472-5110078

 

 

2017年9月20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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