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西埔水闸重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头市潮南区西埔水闸重建工程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水利部分)的批复》(粤府函[2015]31号文)规划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资金。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潮南区西埔水闸重建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市发改招函[2017]27号)核准招标,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西埔水闸重建工程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属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水利部分)防洪(潮)水闸整治项目,工程地点为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山大溪与中港河的交界处,主要功能为防洪、排涝、引水灌溉兼有两岸交通,是一座防洪、排涝、引水灌溉的小(1)型水闸。水闸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防洪标准为五年一遇。
2.3工期:①设计工期: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②施工工期: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水保方案编制、水保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该企业近3年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作为参照标准)。
3.5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4年以来至少需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水闸工程项目(以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项目管理机构包括: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在牵头单位注册,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类高级职称;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⑤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⑥联合体成员均需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人员需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上述人员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或资格证或毕业证)为准,且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
3.7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近3年在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
3.8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已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3.9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
3.10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人持报名资料于2017年
9 月21 日至 9 月 2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溪路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拟派设计负责人及拟派勘察负责人需同时到场。
4.2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近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注册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单位近半年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已完成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终审通过的网页截图;(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网页截图;(8)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9)2014年以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水闸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10)联合体协议书原件;(11)投标人声明;(12)投标申请报名表,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在线填写并打印、签章(联合体成员均须盖章)。
4.3以上资料按以上顺序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与电话、联系人及移动电话),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资料有任何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水务局网站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潮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凤东路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54-8775156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联系人:李杨
电 话:0754-86565098
2017年 9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