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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局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建筑施工采购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南宁局南宁局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建筑施工采购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南宁局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建筑施工采购(项目名称)已由 无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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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南宁局

南宁局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建筑施工采购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宁局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建筑施工采购(项目名称)已由 无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超高压输电公司南宁局,建设资金为其他,招标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南宁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汇春路3号

2.2建设规模:南宁局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在原办公楼每层设置3套单栓单出口室内消火栓、6具手提式灭火器及在各层楼梯间部分设置了一个双头应急照明灯具和一个疏散照明灯具等消防设施基础上,安装设置地埋式消防一体化给水设备和加压泵,完善各楼层疏散指示牌和应急照明灯、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等。整个项目划分为6个标包,其中:标包1为电气施工采购,标包2为建筑施工采购,标包3为设计费采购,标包4为项目监理采购,标包5为消防报备及审核采购,标包6为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本次采购的是标包2建筑施工。

2.3计划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 1、新增墙体;2、拆除墙体及木门;3、新增埋地式消防一体化泵房、一体化泵房给水部分及室内消火栓系统(含灭火器);4、承担办理施工手续及所需费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整个项目划分为6个标包,其中:标包1为安装施工采购,标包2为建筑施工采购,标包3为设计费采购,标包4为项目监理采购,标包5为消防报备及审核采购,标包6为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本次采购的是标包2建筑施工。(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通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通用要求: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通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通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通用要求: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所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涵盖范围包含所投标的物(提供相关证书)。

6

通用要求: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7

通用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通用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

通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0

通用要求: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11

通用要求:具备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具备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12

通用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通用要求:具有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外委加工及进口散装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必需的检测设备,或具有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的证明。

14

通用要求: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15

通用要求: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16

通用要求:凡属进口产品,接受产品制造商在国内的最高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被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若由产品制造商国内的最高办事机构直接投标的,在其投标文件明确授权的前提下,中标后可由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签订合同及提供服务。

17

通用要求: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18

通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专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0

专用要求:有近3年与本项目相似的施工业绩。

21

专用要求:近3年来无因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被通报的情况。

22

专用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周期≤60天。

23

专用要求:质保期≥1年。

24

专用要求:施工时间:上午 8:30-12:30,下午14:30-晚上21:00。

25

专用要求:项目完工后由施工方协助完成第三方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

26

专用要求:控制价:48.5万元。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南宁局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9月20日17时00分00秒至2017年09月24日17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8日08时30分00秒,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汇春路3号3楼311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及阳光电子商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南宁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汇春路3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汇春路3号

联 系 人:林声 联 系 人:韦秋玲

电 话:0771-2382752 电 话:0771-2382824

8.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超高压输电公司南宁局政工人资部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超高压输电公司南宁局政工人资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71-238282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njjc@ehv.csg.cn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 无;举报网站:无。

                          2017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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