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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贸易公司西藏瓦托水电站钢板采购项目询比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西藏瓦托水电站钢板采购项目公开询比价书询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17294包件号:C-WTGB各潜在报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钢板,用于西藏瓦托水电站。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西藏瓦托水电站钢板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 POWERCHINA-0107-17294

包件号:C-WTGB

各潜在报价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钢板,用于西藏瓦托水电站。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瓦托水电站坝址位于西藏昌都市卡若镇乃帕村下游约25km处。本电站装机容量为50MW,装机3台,2大1小,大机装机容量21MW,小机装机容量8MW。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导流系统、溢流坝系统、发电系统、大小机拦污栅等。

1.1.2交货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306省道北侧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林芝金属结构厂内。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林芝金属结构厂是西藏自治区最大金属结构厂,工厂地处西藏林芝市开发区,距拉萨约400公里。

1.2采购内容:钢板(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

材质

面积(㎡)

计量单位

数量

计划交货期

执行标准

送货地点

备注

C-WTGB

钢板

δ10

Q235

0.47

0.0369

交货期为2017年10月20日

GB/T709-2006
GB/T700-2006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久片区306省道北侧

钢板

δ10

Q345B

5.92

0.4647

钢板

δ10

Q345C

25.41

1.9947

钢板

δ12

Q235B

345.31

32.528202

钢板

δ12

Q345B

3.15

0.2967

钢板

δ12

Q345C

156.82

14.7724

钢板

δ14

Q235B

102.52

11.267

钢板

δ14

Q235C

1.19

0.1308

钢板

δ14

Q345B

1.75

0.1923

钢板

δ14

Q345C

205.7

22.6064

钢板

δ16

Q235B

57.36

7.2044

钢板

δ16

Q345B

161.61

20.2982

钢板

δ16

Q345C

110.3

13.8537

钢板

δ18

Q235B

178.13

25.1698

钢板

δ18

Q345B

0.55

0.0777

钢板

δ18

Q345C

178.99

25.2913

钢板

δ20

Q235B

100.93

15.8471

钢板

δ20

Q345B

5.96

0.9357

钢板

δ20

Q345C

236.94

37.1996

钢板

δ22

Q345B

126.51

21.8483

钢板

δ24

Q235B

6.9

1.2999

钢板

δ24

Q345B

2.12

0.3994

钢板

δ24

Q345C

3.98

0.7498

钢板

δ25

Q235B

55.44

10.879

钢板

δ25

Q345B

35.29

6.9257

钢板

δ25

Q345C

7.26

1.4248

钢板

δ30

Q345B

48.99

11.5371

钢板

δ35

Q345C

5.72

1.5716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货物要求一批次到货。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代理商/经销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厂家不做资金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价人应提供生产主要原材料(2015年或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材质的钢板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所供货业绩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它要求:

制造商授权本次询价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授权,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报价人可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也可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证书。但制造商与其授权的报价人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4.1货物到场后,采用检尺(理计)方式进行验收。由买方使用钢卷尺、游标卡尺等法定计量工具对钢板进行检尺(理计)验收。不满足尺寸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并保留对卖方追责的权利。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外观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7%。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在收到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30%,5%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其余65%结算款的支付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17年9月25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6787126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17年9月25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17年9月27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8.3.1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4递交文件应包括:

8.4.1物资报价表;

8.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4.3至少一份近两年报价产品原材料钢板的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8.4.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5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5.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6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8108175870。

8.7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8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朱先生(商务) 陈先生(报名)

联系电话:028-67871268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次履约保证金为 合同总额的3%。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

现金:银行电汇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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