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投资金额:49173万元 |
根据穗发改函【2016】845号批准(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现对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
二、招标单位: 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3766259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位于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用地位于园区西南角指定的红线范围内。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约为 49173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是对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要处理来自于热力电厂、生物质综合处理厂等垃圾处理产生的污水。处理规模如下:本项目污水处理总规模3250吨/日,其中热力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4000吨,产生高浓度污水约600吨/日,低浓度污水约386吨/日,生物质综合处理厂日处理垃圾1000吨,产生高浓度污水纸1645吨/日,低浓度污水纸144吨/日,污泥处理厂产生低浓度污水175吨/日,公共配套产生低浓度污水202吨/日,合计处理高浓度污水约2250吨/日,低浓度污水约1000吨/日。本项目出水达到回用水标准并回用于园区,本项目需达到污水零排放的要求。
3、监理范围: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市政、供配电、室外消防、周边道路、绿化、围墙等。
4、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698.1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 9 月 22 日至2017年 9 月 28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9 月 22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9 月 28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5、投标人自
6、资格审查前,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交的资料: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②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各一份。③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 020-32970528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9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