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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的委托,现就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办公室装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17年9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再次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公告第五条招标内容、规模原内容为“招标内容:瑞星大厦11-13楼办公区域的装修装饰工程,包括拆除旧有的装饰装修材料、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等对瑞星大厦11-13楼办公区域进行装修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现修改为“招标内容:瑞安大厦11-13楼办公区域的装修装饰工程,包括拆除旧有的装饰装修材料、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等对瑞安大厦11-13楼办公区域进行装修改造工程深化(优化)设计及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招标公告第六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原内容为“人民币199.715232万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现修改为“人民币186.00万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公告第六条总工期:60日历天。
注:招标公告及澄清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