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天津津能临港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天津津能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氨水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天津津能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天津津能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编号:2017-ZB-SB-LGRD-004
五、工程概况及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天津津能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氨水采购,自有资金已落实。
工程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海河中道418号。
六、招标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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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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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RD-004 |
氨水 |
6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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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商业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本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业绩:投标人须至少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货物。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九、获得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购买标书时需提交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见下表)。
注:均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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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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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编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须为授权代表) |
联系人 手机 |
联系人 电话 |
联系人 传真 |
联系人 邮箱 |
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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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楼报名,逾期不受理。
(3)本次招标文件费(另行通知),售后不退,请于2017年09月28日15:30前电汇至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鑫茂支行
账号:12001656700052502506
注:汇款人必须是单位账户并在备注里注明:天津津能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氨水及贵公司全称和税号。
(4)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楼报名, 逾期不受理,本次招标文件发送至已报名且交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的邮箱。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
十一、递交标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十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
十三、递交标书与开标地点: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津能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临港经济区海河中道418号
邮政编码: 300452
电 话:022-65240189
传 真:022-65240141
联 系 人:李小刚
Email邮箱:1216530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韩伟建
联系电话: 022-83713625-8097
传真: 022-83713625
Email邮箱:jngcgszb@163.com




